税务总局2025年第15号 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政策原文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 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5号公告,明确依照《规定》应报送涉税信息的平台企业范围及报送事项。 各地税务也公布了关键节点:存量平台企业应在2025年7月1日至30日报送平台基本信息;2025年10月1日至31日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与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
对跨境卖家影响最直接的是:平台侧“店铺收入明细、经营者身份”进入税务视野后,企业需要能解释三类差异:
- 报关金额 vs 平台回款:差异来自折扣、平台佣金、物流、退款等?
- 境外费用列支:海外仓、FBA费用如何归集入账?
- 收入确认与税务申报:出口业务如何对应增值税与所得税处理方式?
建议在“首次申报窗口期”之前完成一次数据体检:把店铺月度回款、报关、收汇、开票、成本费用按同一维度对齐,先在内部跑通,再谈对外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