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 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政策原文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17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并就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要求。
对跨境企业而言,核心不在“表格变了多少”,而在于:平台数据与企业申报之间的差异越来越难用经验解释,出口业务的真实交易链条必须能自证。
建议卖家把所得税合规动作前移:
- 把平台回款、海外费用、物流仓储、广告推广等费用归集到可审计的凭证链;
- 明确收入确认口径与报关/收汇/开票口径的对应关系;
- 避免“长期零申报/低申报”与平台回款形成强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