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第810号令: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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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
2025年6月,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
对跨境卖家而言,这意味着“平台数据→税务系统”的链路被制度化,过去依赖经验和灰色缓冲的做法将快速失效。真正的合规重点,不再是“怎么填表”,而是你是否能建立一套自洽的证据链:报关数据、回款数据、发票数据、合同与业务实质一致。
建议卖家从三件事开始:
- 梳理出口模式:海外仓/直邮/B2B分别对应不同监管方式与税务路径;
- 统一口径:明确“营业额/收入”的内部口径与外部申报口径;
- 准备解释材料:形成可复用的差异说明与核算底稿。
(若你已收到更正提示,通常意味着需要立即做模式匹配与口径重构。)
